春雨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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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才是王道,如果都是只依据自己是否是弱者,那要法治干啥?
说点自己的见解:第一,既然是全责,保险公司认就行了。第二,答应理赔给人家,为啥因为法院判决而改变自己的本心?第三,都在天上飘着,谁看地上的泥土了?
说点题外的:现在保险公司已经不要脸到就是全责也不可能全部赔偿,大概赔偿到80-90%(和保险公司有关),剩下的就需要个人赔偿。现在又推出一个不计免赔可以赔偿,保不齐哪天又不够全陪了。草他妈的。
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不要惹急了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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