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那些被404的文章之《童之伟: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更新一篇《DOGVILLE狗镇|无意义的“无疫小区”》
本頁主題: 那些被404的文章之《童之伟: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更新一篇《DOGVILLE狗镇|无意义的“无疫小区”》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benzlin20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5393
威望:577 點
金錢:22701 USD
貢獻:8563 點
註冊:2021-11-08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1 23:33 #25樓 引用 | 點評
咖啡可乐


級別:禁止發言 ( 8 )
發帖:504
威望:51 點
金錢:1016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1-10-26

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就是它们的一贯做法吗?要不然,文革怎么会发生并且持续了整整十年。
TOP Posted: 05-11 23:39 #26樓 引用 | 點評
宇宙公司羊总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4
威望:1 點
金錢:4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2-05-03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1 23:42 #27樓 引用 | 點評
百岁弥勒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7789
威望:1780 點
金錢:84757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7-09-28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1 23:53 #28樓 引用 | 點評
Cler丶魏文长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455
威望:64 點
金錢:986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5-11-13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国家法定的乙类传染病,不属于甲类传染病。但是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染性比较强,因此目前仍应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来源于百度,未找到官方发布的消息)。
TOP Posted: 05-11 23:55 #29樓 引用 | 點評
拉出去毙了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972
威望:113 點
金錢:794181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5-03-30

1024
TOP Posted: 05-11 23:59 #30樓 引用 | 點評
BaiLoveYao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6289
威望:631 點
金錢:2856971 USD
貢獻:102879 點
註冊:2016-05-31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0:00 #31樓 引用 | 點評
你瞅啥啊


級別:俠客 ( 9 )
發帖:996
威望:100 點
金錢:1164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7-04-10

1024
TOP Posted: 05-12 00:17 #32樓 引用 | 點評
爱尚CL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437
威望:44 點
金錢:792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4-10-24

1024
TOP Posted: 05-12 00:17 #33樓 引用 | 點評
带头大哥冠希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2825
威望:1896 點
金錢:449 USD
貢獻:25000 點
註冊:2011-11-02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0:35 #34樓 引用 | 點評
鸭打鹅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36412
威望:3605 點
金錢:0 USD
貢獻:16123 點
註冊:2022-02-02

发帖辛苦
TOP Posted: 05-12 00:55 #35樓 引用 | 點評
呵呵不懂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6597
威望:675 點
金錢:44947 USD
貢獻:233 點
註冊:2022-05-06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0:58 #36樓 引用 | 點評
我看看不说话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14
威望:2 點
金錢:15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1-12-24

再熬熬吧,11月后得偿所愿就不折腾了,现在的这个阶段固执的抓狂
TOP Posted: 05-12 01:02 #37樓 引用 | 點評
七根半火柴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2300
威望:1191 點
金錢:892450 USD
貢獻:1550 點
註冊:2017-11-23

那货就喜欢一刀切
TOP Posted: 05-12 01:08 #38樓 引用 | 點評
沙雕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3490
威望:791 點
金錢:70676 USD
貢獻:60000 點
註冊:2012-01-04

你居然在中国讲法律?我们从古到今都是人治!
TOP Posted: 05-12 01:49 #39樓 引用 | 點評
Suave


級別:禁止發言 ( 8 )
發帖:4445
威望:445 點
金錢:206259 USD
貢獻:43060 點
註冊:2021-09-14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5:41 #40樓 引用 | 點評
alohaha


級別:騎士 ( 10 )
發帖:5438
威望:544 點
金錢:6539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1-09-16

回帖支持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5:44 #41樓 引用 | 點評
鸡屎果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7429
威望:743 點
金錢:141905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18-04-30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7:20 #42樓 引用 | 點評
床上姿势繁多


級別:光明使者 ( 14 )
發帖:1042
威望:112 點
金錢:2141083688 USD
貢獻:776081 點
註冊:2011-10-09

感谢无私分享
TOP Posted: 05-12 07:28 #43樓 引用 | 點評
大海贼王路飞


級別:禁止發言 ( 8 )
發帖:10046
威望:866 點
金錢:51481 USD
貢獻:69420 點
註冊:2017-08-12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7:57 #44樓 引用 | 點評
独坐书房


級別:俠客 ( 9 )
發帖:1490
威望:150 點
金錢:14655 USD
貢獻:4 點
註冊:2021-12-22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7:58 #45樓 引用 | 點評
一眨眼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398
威望:40 點
金錢:141883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0-05-26

1984  魔幻现实一直都在
TOP Posted: 05-12 08:04 #46樓 引用 | 點評
风之剑


級別:新手上路 ( 8 )
發帖:31
威望:4 點
金錢:495 USD
貢獻:0 點
註冊:2022-04-01

寒战里有句话说的对:就因为当权者有权去定义什么是非常时期,所以,就算是非常时期你都不可以用非常手段。虽然香港的法治精神也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TOP Posted: 05-12 08:21 #47樓 引用 | 點評
DeliMG


級別:俠客 ( 9 )
發帖:920
威望:109 點
金錢:607 USD
貢獻:17 點
註冊:2021-12-26

1024
TOP Posted: 05-12 08:34 #48樓 引用 | 點評
翼喵喵


級別:俠客 ( 9 )
發帖:1155
威望:116 點
金錢:1166 USD
貢獻:1 點
註冊:2019-12-02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5-12 08:53 #49樓 引用 | 點評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2(s) x2 s.11, 12-03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