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应该靠真正解决人类的难题,靠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赚钱,而不是无限延续单纯靠流量赚钱的粗放模式。如果迷信流量,忽略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不惜用一切手段增加流量,最终自身也会被流量所反噬。
最近某企业家发表的关于互联网自媒体和销售的看法,笔者是部分感同身受的,也是一再过去提醒的: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不可否认根本上降低了这个社会的连接成本,给人类空前拓宽了生存机遇,但是也颠覆了信息生态,至少1980年代以来,人类的公共舆论场从来没有现在这么多负能量的价值和低质量的信息。
笔者也在此特意强调两句:这不仅是中国存在的情况,全球也都面临这个挑战,笔者并不是去抨击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而是讨论技术对人类的影响这一公共性话题。
过去在纸媒时代,乃至在PC端互联网时代。我们社会的信息生产权是掌握在职业媒体人以及知识分子手中的,这保证了信息的相对真实性,以及价值的相对温和性、中立性。尽管很多国家会有新闻管制,但是受公权控制的媒体顶多是选择性发布信息,而不会像自媒体博主那样随意捏造信息,毕竟他们还是要维护一国思想生态之平衡和宣传的信誉度。
以我们对刚刚逝去不久的中国纸媒时代和PC互联网时代的记忆来看,那时候的媒体总体保持的是一种向上求真姿态。那个时代产生了很多优质的电视栏目、报纸、刊物,乃至互联网新闻频道,比如央视的《新闻调查》、《对话》,市场化媒体《财经》、《经济观察报》,腾讯网的《大家》、《今日话题》等等。
那个时候媒体承担的社会角色也比较单一,传媒只承担了社会运转中的一小部分功能,它与生产、商业是相对分离的,尤其是它顶多为商业提供广告服务,而不是商业活动的载体。
所以,那时候的传媒界是一个充满温情、理性、深度思考的地方,是很多对社会有责任感的优秀青年的职业梦想所在。
但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颠覆了这一切。
首先来说,信息生产权从职业媒体人、知识分子转到普罗大众。过去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见解观点,是极少数专业人士的事情,但今天我们乡下在农田劳动的老舅,街头卖菜的大妈也都当起来博主来。
这里有个数据,传统传媒时代,全国大致有电视广播机构2500余家、报纸1700余份、期刊10000余份,不过期刊里面大量是学术杂志,各类公共信息类媒体加起来不过五六千家。而现在自媒体主体,光活跃的公众号就2400多万,更不用说抖快B还有好几亿更活跃的视频老铁了。
并且那些来自社会基层的博主内容流量远远高于专业博主。这是互联网受众群体的文化结构决定的,也是由人性决定的——人类自身是有巨大认真缺陷的,人们认知中倾向中喜欢简单化归因、二元对立、极端化,所以天生抵制复杂的分析,喜欢被听起来特解气的、新鲜的信息所俘获,而这些往往是片面信息、假消息。
北京大学的教授给你一五一十地讲俄乌战争、中日关系,哪有听出租车大爷聊时事过瘾?现在就连高级知识分子都被价值之上的谣言小卡片或“爽文”屏蔽了信息,更何况普通受众了!
所以,移动互联网的出现,让信息生产去中心化、去建制化,不可否认这具有进步性,但是人类很多领域的运转是讲究专业性的,外行取代内行、占据话语中心,最后社会失序,人类会反受其害。
其次,移动互联网的流量规则导致“劣币祛除良币”。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体等于一切,媒体几乎成了我们所有一切活动的承载体,生产、消费、社交、金融、物资流通等都高度依赖互联网信息平台,只要你获取了用户群和信息流,就等于掌握了最关键的商业资源。所以,媒体的价值和信息变现的能力,被急剧放大了。
这种商业法则和信息生产模式的改变产生的融合效应就是,一些互联网平台公司为了流量的需求,也就是为了商业变现的目的,利用所谓“算法规则”,主动推送那些吸引眼球的,普罗大众“喜闻乐见”的劣质化、极端化信息。这些信息笔者分为四类:第一是谣言流量,第二是庸俗搞笑流量,第三是贩卖焦虑流量,第四是仇恨流量。
比方说短视频或小短文中,点赞量转发量最大的,显然都是那些“吓尿体”、“震惊体”居多。人们获取的信息越来越由取决于算法的投喂,越来越段子化、谣言化、情绪化,所谓“劣币驱逐良币”。
所以,大家明显感到,自从移动互联网普及到人们日常生活后,我们整个社会信息质量迅速下降,社会价值也越来越撕裂,社会情绪越来越暴戾化、对峙化。在西方的表现是,激进右翼政客绕过过去“建制化媒体”,直接用自媒体进行政治动员,逐渐成为一种颠覆性力量;在国内的表现就是,大量那些过去处于边缘角落的低学历、非专业人员,以输出反理性、反常识的信息成为新崛起的“言论领袖”。
这其中直接危害性最大,最值得警惕的是仇恨流量,虽然仇恨是人类社会中天然存在的一种情绪元素,但任由它发酵,会毁坏一个社会的平衡和繁荣。当然,互联网平台上流行的仇恨,包括对某些阶层的仇恨,地域、民族、宗教仇恨,价值观仇恨等等。而仇恨流量的最终结果是诉诸暴力。这种言论流行下去,如果以后经济形势不好的话,只能导致社会发生极大代价的混乱。如果觉得我是危言耸听,20世纪的世界史上有无数个经典素材。
第三,在流量规则下,网络销售端对固有生产秩序的影响越来越大。现在所谓的直播带货以及各种价格战,当然给低收入消费者带来很多实惠,不过笔者最近跟一位电商界朋友交流,他说出一种担忧,笔者也觉得有道理。他说,整个销售端都在为了低价带来的流量去内卷和消耗,有些很大的平台以不可想象地超低价格去向生产商压价,并且这股风卷向了整个电商界:这其实不利于中国产业升级的:严重压低了生产端的利润,使得很难继续创新升级,并且诱惑他们的经营以廉价为导向,而非以质优为导向。
所以,人类技术的进步既可以让人类自我造福的能力几何倍数增长,也可以让人类自我戕害的能力几何倍数增长,从一战、到二战到冷战期间的各种冲突悲剧就可以看出来,只有人类用文明规则充分驯化技术后,才能说它是完全有益的。现在人类在享受移动互联网的便利之余,也到了考虑如何驯化它了。
当然这种驯化,笔者强调是用法治和理性的方法手段,而非用另一种强制或激进的措施去压制。我们是要约束技术和企业,这对技术和企业长远增长都是好事,而非仇恨、消灭技术和企业,没有技术进步和企业,人类只会更糟糕。
笔者最后要说的是,现在移动互联网平台规模都很大了,资金实力都很雄厚了,几个大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都是全球500强或者全球排名前20的独角兽企业。这些企业应该学习借鉴一下谷歌、微软此类国际同行,靠真正解决人类的难题,靠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赚钱,而不是无限延续单纯靠流量赚钱的粗放模式。
如果在这种模式已经显露出巨大社会危险性的时候,依然无动于衷、置身其外,不仅丧失了科技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亵渎了科技本身的价值,他们自身最终也会遭到极端主义思潮的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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